全國人大代表孫偉建議延長產假:
女性18周,配偶護理假不低于3個月
今年的全國兩會上,全國人大代表、山東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主任醫師孫偉建議,進一步完善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的立法,從國家層面統一將產假從98天延長到至少18周,探索延長配偶護理假為至少3個月。同時,進一步提升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比例,爭取做到個人不再支付生育醫療費用。
孫偉說,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》提出,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。這是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一項重要舉措。
“完善生育保險制度立法,不僅有利于保障女性就業、健康權益,促進就業性別平等和工作家庭平衡,而且有助于推動三孩生育政策有效落地、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。”為此,孫偉建議進一步擴大生育保險覆蓋范圍、提升生育保險待遇水平、建立健全生育保險繳費責任分擔機制。
在覆蓋范圍方面,孫偉建議從國家層面將生育保險覆蓋至所有用人單位,逐步將靈活就業群體等納入生育保險覆蓋范圍,特別是把靈活就業人群納入生育保險的范疇之內,如家政服務人員、快遞員、外賣送餐員、直播帶貨主播等新業態、新領域就業人員,其繳費基數為本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,繳費比例同于在職職工。同時爭取覆蓋所有生育主體,做到應保盡保。
孫偉說,可以考慮將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,實現城鄉居民生育保險的全面覆蓋。“對于領養新生兒的父母,也應當平等享受產假、生育津貼等生育保險待遇。”
在生育保險待遇水平方面,孫偉建議,從國家層面統一產假時間,從目前的98天延長到至少18周,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。對于非正規就業婦女、城鎮和農村未就業婦女等,除了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之外,也應給付一定數額的生育津貼或者生育補助金。
孫偉還建議,參考國際社會關于父親育兒假制度的經驗,研究探索延長配偶護理假為至少3個月,未休的配偶護理假不可轉移給女方,配偶護理假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,以減輕就業性別歧視,推進平等就業,進一步體現男女共擔家庭責任的導向。
另外,為3歲以下幼兒的父母提供每年一段時間的育兒假,休假期間的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。進一步提升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比例,爭取做到費用全覆蓋,個人不用再支付生育醫療費用。
在生育保險繳費責任分擔機制方面,孫偉建議改變目前僅由用人單位繳費的做法,探索建立政府、用人單位、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繳費責任的籌資模式,通過科學測算合理確定繳費比例。“這樣的制度設計,既能充分體現政府責任,又能強化大家的生育健康保障意識,調動用人單位的參保積極性,有助于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。”
晁玉萍 鞠鵬豪 報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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